新加坡对美国 Web3 规则的回应:为什么基金经理正转向新加坡

长期以来,新加坡凭借其政治稳定性、深厚的人才库以及对商业友好的监管环境,一直是全球资本的首选管辖区。近年来,一种名为“可变资本公司”(Variable Capital Company,简称 VCC)的结构,为基金经理和投资者带来了变革性的机遇。

对于正在考虑基金设立地点或重组现有基金的外国投资者而言,VCC 提供了一种在亚洲其他地区乃至美国都难以比拟的灵活性、税务效率和公信力的独特组合。

什么是 VCC?

可变资本公司是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 和会计与企业管制局 (ACRA) 于 2020 年 1 月推出的专门为投资基金设计的公司结构。与传统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同,VCC 的资本不固定。股份可以自由发行和赎回,无需股东批准;基金净资产价值可从资本中分配给投资者,而不仅仅是从利润中分配。这比传统的公司结构更紧密地契合了开放式和封闭式投资基金的运营需求。

VCC 可以作为单一基金设立,或更强大地作为“伞型”载体,在单一法律实体下容纳多个子基金。每个子基金保持资产和负债隔离,这意味着一个子基金的债权人不能对另一个子基金的资产提出索赔。这种“围栏”机制无需为每种策略设立单独的法律实体,为管理多只基金或份额类别的经理人节省了大量的成本和行政负担。其原则类似于特拉华州系列有限责任公司 (Delaware series LLC) 的隔离系列概念,但 VCC 框架是专为受监管的投资基金设计的,并附加了 MAS 的监管权威,这是美国系列 LLC 结构所不具备的。

VCC 可用于广泛的投资策略,包括传统多头基金、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基金,甚至是通过持牌基金经理管理的单一家族办公室结构。

为什么外国投资者应考虑新加坡 VCC

  1. 专为现代投资需求而设计的基金结构:VCC 填补了传统新加坡公司结构在基金运营上的空白。其可变资本特征允许净资产价值和股份赎回随着基金表现和投资者资金流向自然变动,避免了固定资本公司所带来的法律阻力。
  2. 通过伞型结构实现成本效率:对于管理多种策略或投资者份额类别的经理人,伞型 VCC 结构通过将多个实体合并为一个,可产生巨大的成本节省。
  3. 税务效率与协定准入:VCC 在税务上被视为单一实体。这使其能够利用新加坡广泛的双重征税协定网络。此外,根据所得税法,VCC 可能有资格申请 13O(境内基金税收激励计划)或 13U(增强型基金税收激励计划)下的税收豁免。
  4. 监管公信力与投资者信心:新加坡由 MAS 监管,被公认为全球最严格、最受尊敬的金融监管机构之一。这在向机构投资者、主权财富基金和家族办公室募资时具有决定性意义。
  5. 迁移灵活性:外国基金(如开曼群岛、百慕大、BVI 或特拉华州设立的基金)可以通过迁册程序将其法律所在地转移至新加坡,并作为 VCC 继续运营,从而保持业务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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