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外商直接投资环境
韩国张开双臂欢迎外国投资,为关键行业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和简化程序。虽然挑战确实存在,例如监管复杂性,但1998年《外国投资促进法》旨在解决这些挑战。KOTRA和MOTIE等机构促进投资,而双边协议则加强国际联系。尽管存在担忧,韩国仍然致力于营造有利的投资环境,确保亚洲充满活力的经济的增长机会。
一、对外商投资的促进和限制
外商直接投资政策
韩国政府热情接待外国投资。在2023年2月与外国商界领袖的会议上,贸易部长安德根重申了该国对外国投资的开放态度,并承诺加强税收优惠,特别是对从事半导体、电池和疫苗等关键供应链和战略行业的公司。虽然今年没有披露有关增加激励措施的具体细节,但政府承诺为投资这些领域的外国企业提供额外的现金激励。
然而,正如韩国美国商会在《2023年商业环境记分卡》中所强调的那样,外国投资者仍然面临挑战。这些障碍包括监管不透明、对法规的解释不一致、突然的监管变化、不发达的公司治理、僵化的劳工政策、韩国特有的消费者保护措施以及被称为财阀的大型企业集团的重大影响。
韩国管理外国投资的主要立法是1998年的《外国投资促进法》(FIPA)。该法案以及相关法规将商业活动分为对外国投资开放、有条件或部分限制或封闭的类别。FIPA还推出了各种便利投资的措施,如简化申请程序、扩大对高科技投资的税收优惠、降低政府土地租金、加大对地方优惠的支持、设立“投资韩国”以协助外国投资者,以及任命一名外国投资监察员来提供支持。
韩国贸易投资促进局 (KOTRA) 通过其Invest KOREA办事处在促进外国投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KOTRA协助投资者设立投资额超过1亿韩元的国内法人外商投资公司。此外,KOTRA和贸易、工业和能源部 (MOTIE) 合作组织一年一度的外国投资周,以吸引对韩国的投资。
2023年2月,安哲秀部长会见韩国外资企业高管,鼓励他们扩大投资,理由是疫情期间的商业环境稳定。外国投资监察员由总统任命,是负责促进和保留韩国外国直接投资 (FDI) 的关键官员。该职位负责监督申诉解决机构,收集和分析外国公司的担忧,与相关机构协调改革,并提出促进外国投资的新政策。
对外国控制以及私人所有权和设立权的限制
外国和国内私营实体都可以自由建立和拥有商业企业,并参与各个经济部门的盈利活动。尽管如此,《外汇交易法》(FETA) 仍然对30个工业部门的外资所有权进行限制,其中包括三个完全不对外国投资开放的部门。有条件或部分限制行业的投资需要获得相关部委的批准。通常,大多数申请会在5天内得到处理,而需要与多个部门协商的案件可能会延长至25天或更长时间。大韩民国的采购程序遵守世界贸易组织(WTO)政府采购协议的指导方针。
自2022年8月4日起,《国家战略产业保护特别法》对涉及国家核心技术清单中国家核心和战略技术的企业的外国投资实施严格的审查措施。
商业便利化
注册企业的过程仍然很复杂,并且根据企业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需要与KOTRA、法院登记处和税务局等实体进行互动。外国个人可以通过设立外商投资公司、个体工商户(当地公司)、当地分支机构或联络处等多种方式进入市场,每种方式都有不同的注册要求和纳税义务。外国实体设立当地公司的规定受《外国投资促进法》(FIPA)和《商法》管辖,而分支机构和联络处则受《外汇交易法》管辖。
虽然可以进行在线注册,但整个过程没有一个集中的在线平台。对于中小型企业(SME)和微型企业,在线注册过程通常需要大约三到四天,并通过韩语网站进行。注册可以通过Smart Biz网站进行。KOTRA下设立的投资韩国、韩国企业伙伴关系委员会以及性别平等和家庭部等各种机构的任务是改善商业环境,特别是针对少数群体和妇女的商业环境。
二、双方投资及税收协议
截至2023年3月,韩国已与包括美国在内的59个国家签署了21项自由贸易协定(FTA),并与92个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协定。与菲律宾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已经结束,但协议尚未签署。正在进行的谈判涉及韩国、中国和日本之间的三边自由贸易协定,以及与厄瓜多尔、南方共同市场、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和马来西亚之间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韩国-中国自贸协定的服务和投资章节也在努力扩大,并完善与东盟、印度和智利的现有自贸协定。此外,韩国还启动了与欧亚经济联盟和太平洋联盟的自贸协定谈判。2023年1月,韩国与新加坡首个数字合作伙伴协议生效,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协议(DEPA)入盟谈判正在进行中。韩国还寻求加入全面且进步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并积极参与印太经济框架谈判。
截至2023年3月,韩国已与94个国家签署了双边税收协定。韩国国家税务局设有专门部门来处理预约定价协议和相互协议程序请求。美国和韩国之间的双边所得税协定于1979年生效。与韩国缔结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的完整清单,包括双边投资协定和带有投资章节的自由贸易协定,可在外交部网站和贸发会议投资政策中心查看。
韩国是经合组织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的成员,并已同意包容性框架于2021年10月达成的关于全球税收挑战两大支柱解决方案的协议,其中包括全球最低企业税。
尽管存在正式的税务协议和争议解决机制,但美国投资者仍对韩国当局进行的税务调查存在歧视和缺乏透明度表示担忧。
结论
韩国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激励措施并简化流程。尽管存在障碍,政府仍致力于通过《外国投资促进法》等法律来解决这些问题。 KOTRA等组织援助投资,国际协议加强全球关系。尽管一些担忧依然存在,但韩国强调税收透明度,参与了经合组织包容性框架等举措。最终,韩国为亚洲蓬勃发展的经济体的外国投资提供了诱人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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